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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1-24 05:1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昌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需要办理降低缴存比例业务的办理材料(一)单位基本情况证明材料:1、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和注册资本的证明复印件3、准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职代会或工会章的《南昌住房公积金

办理条件

需要办理降低缴存比例业务的

办理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1、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和注册资本的证明复印件

3、准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职代会或工会章的《南昌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表》一式二份

4、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的决议文件。无职代会或工会的,须经所有应缴职工表决通过,形成决议并签字,由单位加盖公章

(二)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原因的证明材料:

1、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

(1)加盖单位公章的前两个会计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或经审计的前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经单位全体职工签字确认的近三个月工资收入证明

2、被市或市级以上政府界定为特困企业,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

(1)被市或市级以上政府界定为特困企业文件

(2)经单位全体职工签字确认的近三个月工资收入证明

办理流程

1、单位领取并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表》一式二份

2、单位持盖章后一式两份的《南昌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管理中心柜台申请

3、管理中心在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4、管理中心将初审通过的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初审意见反馈到单位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通过的,管理中心出具审核意见

5、管理中心审核通过的,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意见

6、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同意降低比例的,单位经办人来管理中心办理降低缴存比例的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地点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区办事大厅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香江路199号房产交易市场3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南昌县办事处

地址:南昌县府前东路88号 县建行二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新建县办事处

地址:新建县长麦南路42号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进贤县办事处

地址:进贤县校前路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安义县办事处

地址:安义县东门路189号 县建行三楼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湾里区办事处

地址:湾里区招贤路312号 区工人文化宫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