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18 04:2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办事资讯,南昌市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附要求及咨询电话)
内容简介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号)文件精神,我市认真落实失业补助金和企业稳岗返还政策。一、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1.申报企业在南昌市区域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2.上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5号)文件精神,我市认真落实失业补助金和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一、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
1.申报企业在南昌市区域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裁员率等于上年度新增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除以上年度月均参保人数的百分比)。
3.已参加失业保险但有历史欠费的企业,可一次性足额补缴欠费后,申请自2015年1月1日起的稳岗返还。如对历史欠费确实无力一次性补缴的,可补缴上年度欠费后申请上年度稳岗返还。对符合稳岗补贴条件但因其他原因未按时申请的企业,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可申请稳岗补贴。
二、咨询电话
稳岗返还:0791-86701983、83808198(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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