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03 09:35: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2017南昌住房公积金新政策,2017年南昌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2017南昌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调整
内容简介
1.对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中有记录的),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确定方式,在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时,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状况、账户余额、存缴时
1.对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或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中有记录的),将停止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2.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确定方式,在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时,根据借款人的公积金缴存状况、账户余额、存缴时间及剩余缴存年限等因素综合判断可贷额度及还款能力,即: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X缴存时间系数*剩余缴存年限系数)。
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2、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所购房屋总价款-贷款按首付款比例计算所得金额。
3、账户余额是指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执行同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中心)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个
人账户余额,非正常缴存职工的账户余额不纳入计算。
4.缴存时间系数:
缴存时间
缴存时间系数
6≤缴存时间≤12(月)
0.5
12<缴存时间≤24(月)
0.9
24< 缴存时间≤36(月)
1
36<缴存时间≤48(月)
1.1
48<缴存时间≤30(月)
1.2
缴存时间>60(月)
1.3
对于异地调入的职工,应由异地公积金中心出具正常缴存6个月及以上的缴存证明,并将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全部转移至本地公积金账户。缴存时间系数统一设定为0.9,否则按职工在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缴时间确定。
5、剩余缴存年限系数取值1。
6、缴存时间系数及剩余缴存年限系数以借款人的缴存情况认定。
7、借款人收入根据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推算,不再需要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
8、公式中的系数如需调整,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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