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1-05 16:0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南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的办理材料1.《南昌市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要求提供办证联)》2.《契税完税凭证(原件,要求提供办证联)》3.《房屋维修基金缴款书(原件,要求提供办证联)》4.《南昌市城镇房屋建筑面积分户测绘报告(原
需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的
1.《南昌市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要求提供办证联)》
2.《契税完税凭证(原件,要求提供办证联)》
3.《房屋维修基金缴款书(原件,要求提供办证联)》
4.《南昌市城镇房屋建筑面积分户测绘报告(原件)》
5.《其他相关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6.《南昌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要求加盖南昌市房管局商化办备案登记专用章和办证专用章)》
1.申请人提交材料申请办理房屋登记
2.申请材料符合规定,开具登记业务受理收据;申请材料不符合法规定,不予受理
3.对受理的房屋登记业务进行初审
4.对申请人登记材料进行扫描录入信息系统
5.审批人员对登记业务进行审批
6.申请人交纳相关税费
7.领取房产证
8.工作人员登簿、结案、归档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1)住房登记费:80元/件
(2)非住房登记费:550元/件
(3)每增加一本共有权证书按每本10元收取工本费。
产权科 红谷滩新区香江路199号二楼
如果您想咨询其他业务办理
如“公积金”、“社保”、“居住证”
您可以微信公众号搜索“南昌”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关注
这里有最方便的办事信息查询和最全的办事指南
(二维码君:来扫我啊~)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