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2日上午9时30分,南昌市发布《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简称南昌“人才10条” 政策。
意见所指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范围:
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
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历届毕业生;
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
政策原文: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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