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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南昌小升初录取规则与流程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2-11-24 15:14: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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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4)相关证照未达要求年限生源就近统筹安排。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入学当年3月31日。租赁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

(4)相关证照未达要求年限生源就近统筹安排。工商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房管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入学当年3月31日。租赁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5)随迁子女申请城区入学缺少有效证明生源指定初中学校就读。对随迁子女就近安排入学,按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依法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就读。

(6)拆迁户子女租赁地入学生源就近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对选择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入学的,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7)招生学校超容量生源就近统筹安排。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实行容量限额管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次序排序办法确定生源排序,对生源排序在学校容量限额数以外的适龄儿童、少年,依据其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8)逾期登记报名小升初生源协调统筹安排。对未按市教育考试院《南昌市2018年城区小升初报名暨网上信息采集实施方案》规定如期参加小升初报名暨信息采集、初中学校资格复核和报到及注册手续办理的,根据学生提交的真实有效信息及材料,结合招生学校限额余量,予以协调和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9)提交虚假证件生源就松不就紧统筹安排。凡提供假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该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3.招生入学相关政策规定

(1)现役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子女等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南昌市拥军优属条例》、《中共南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昌市高层次人才优惠待遇“一卡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洪才字﹝2012﹞2号)、《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洪教基字﹝2018﹞5号)、《关于大力支持人才引进培育和使用的若干意见》(洪办发﹝2015﹞18号)、《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等规定执行,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2)道德模范子女入学。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南昌市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及管理实施办法》(洪办字﹝2016﹞27号)执行。

(3)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城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按照《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17〕20号)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保障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受教育权工作细则〉的通知》(洪教基字〔2014〕10号)相关规定执行。

(4)随迁子女入学。城区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按照《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7〕139号)和《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落实〈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教育保障机制实施细则》(洪教基字〔2014〕2号)相关规定执行。

(5)南昌SOS儿童村儿童入学。南昌SOS儿童村小升初孤儿就读按《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抄告单》(洪府厅抄字〔2017〕56号)相关规定执行。

(6)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入学报名时间为8月15日。家长携适龄残疾儿童,持家庭户口本、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残疾证(或医院证明)、体检证明等证件,到辖区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入学。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创造条件推进融合教育,为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提供随班就读的便利。

4.省属事业单位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满足本单位职工子女就读后,招生学校在征得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后,由市、区教育部门与招生学校协商,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收学生,采取政府购买学位等形式,合理设置学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政府购买初中学位的学校(省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及民办学校)及学生人数须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确定。

(三)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录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民办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南昌市2018年城区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今年我市城区民办初中学校招生通过市教育考试院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实行网上报名时间统一、面谈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统一。

1、学生网上报名。6月5日-6月12日,已经信息采集且自愿选择民办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凭本人唯一的小升初信息采集序号和密码登陆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的城区民办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平台进行报名,每人仅限填报1所城区民办初中学校,信息一经确定,不得修改。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报名。

2、民办学校组织面谈。6月21日-6月26日,各民办初中学校根据各自制定的方案组织网报名单内的学生开展面谈工作。

3、民办学校上报预录缴费学生名单。6月27日-30日,各民办初中学校组织面谈合格的学生缴费并进行网上确认录取。7月1日以前,各民办初中学校依据市教育局审批核准的招生计划向市教育考试院上报缴费确认录取名单,录取名单仅限于填报本校志愿且面谈合格的学生。

4、民办学校网上录取。7月2日,南昌市教育考试院网上审核拟录名单,实行网上正式录取。7月3日—7月4日,南昌市教育考试院通过城区民办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公布录取结果。7月5日—7月7日,正式录取的学生到招生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民办学校须统一于市教育考试院开启民办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平台期限内,组织实施本校的网上招生录取工作。市教育考试院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开放时间为民办学校招录期限内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

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招生,严禁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并报到的学生,坚决落实招生入学纪律要求。民办学校擅自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投档手续、不予办理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经民办初中学校缴费确认录取的学生,将不再按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安排公办初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