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12-17 09:0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2021南昌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南昌初中招生入学办法,2021南昌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
内容简介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1、公办小学招生入学(1)年龄要求:2015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2)报名时间:8月20日—22日为城区和县城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8月31日—9月1日为农村小学新生报名时间。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督促属地小学于8月15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1、公办小学招生入学
(1)年龄要求:
2015年8月31日(含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2)报名时间:8月20日—22日为城区和县城小学新生统一报名时间,8月31日—9月1日为农村小学新生报名时间。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督促属地小学于8月15日前,在本校学区范围内张贴公告,公布经本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学区范围,并在8月15日前,向社会发布来昌人员随迁子女登记报名工作信息。
(3)报名要求:适龄儿童家长携带其子女,持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教育部门划定的学区范围学校报名,交审有关材料,办理入学手续。
2、公办初中招生入学
(1)城区初中入学工作安排:城区初中入学经过“信息采集、学区生源认定、公布学区范围、学生报到”等环节完成初中入学工作。在6月21日公布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
(2)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初中入学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3、城区初中入学工作安排:
①学生信息采集:小学毕业生家长经“南昌城市大脑” 应用程序提取家庭户口、合法常住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进行采集。具体时间安排、操作规程和工作要求由市教育考试院制定并实施。信息采集一经确认提交,则不再作修改,采集确认后的原始信息报市纪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市教育局义务教育工作科存档。
信息采集及审核入学所需材料为:
A.具有本市城区户籍:提交家庭户口信息以及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其中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必须提供经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
B.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监护人(或本人)在城区拥有固定住所的小学毕业生提交家庭户口信息以及合法常住固定住所相关信息,其中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未在城区取得房产的,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在必要的条件下,补充审验工商执照、社保缴纳以及经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信息。
②学区生源认定:城区各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第一: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
第二: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在学区范围内。
第四: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权证性质为住宅的房产,落户在该常住地址)在学区范围内。
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五: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均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不在学区范围内,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等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七:小学毕业生或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信息)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③房产认定时间:房产权证、房屋租赁备案、拆迁协议、居住证及其他有关证件推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房屋租赁备案、居住证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办理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
一是公办初中学校招生依据: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招生依据。
二是租赁房未满一年或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三是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提交家庭拆迁协议材料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④学区范围公布时间:6月21日公布城区初中学校招生学区范围。
⑤报到时间安排:分批次报到,第一批为7月16日—7月18日,第二批为8月1日—8月3日。各城区学校按照七类排序顺序对符合要求的学生办理报名手续。在办理正式录取学生报到手续的同时,须在“南昌城市大脑”应用程序中提交确认报到。
⑥报到要求:“南昌城市大脑”应用程序核验毕业生家长提交的相关入学信息后,自动生成学位分配信息。由各小学负责通知毕业生家长陪同该生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招生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⑦对口直升工作:2021年我市城区部分学校仍然实施小升初对口直升,从2022年起,我市小升初对口直升工作暂不实施。
经开区、高新区实行小学对口直升初中学校;东湖区滨江学校、扬子洲学校;西湖区团结路学校;青云谱区南昌二十八中教育集团江铃学校(南昌市象湖实验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十字街学校、南昌市昌南学校(南昌市南菁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青山湖区义坊学校、解放路学校(备注:原湖坊学校更名为解放路学校)、豫东学校、江南学校、培英学校、城东学校、江安学校;红谷滩云溪学校、生米中学。对口直升的城区和学校应于5月23日之前,将工作方案和生源名单提交市教育局义教科和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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