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为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依据《南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政府令100号),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服务对象:凡本市非农户口的城市居民,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市低保标准的,均可申请。
申请所需材料:
1、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
3、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有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申办程序:
1、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申请。
2、居(村)委会入户调查,张榜公示。
3、街道(乡镇)进行审核,张榜公示。
4、县(区)民政部门对街道(乡镇)上报对象进行审批。
注:居(村)委会、街道(乡镇)、县(区)民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给予书面答复,告知原因。
南昌市街道办联系方式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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