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系投靠分未成年人投靠和孤寡老人投靠二种。
①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父母双亡或父死母改嫁等特殊情况需来我市投靠旁系亲属的,凭县、市以上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殡葬证明或交通肇事证明或街办、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死亡证明及当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原件,投靠人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以及双方户口本,被投靠人身份证办理。
②60周岁以上孤寡老人来我市投靠旁系亲属的,凭原户口所在地街办、乡、镇出具的确系孤寡老人的证明和赡养公证书或单位或街办、乡、镇鉴证的赡养保证书,双方单位或街办、乡、镇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和投靠人所在地的户籍证明以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