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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16号

发布时间:2023-03-20 19:09: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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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新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1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为落实2月1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一、落实社区化管理 。所有村组

南昌市新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 第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落实2月14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做好新形势下的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

一、落实社区化管理 。所有村组(小区)一律实行严格管理,本村组(小区)居住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出,进行体温检测。1月24日前在新建区有固定居住场所的租住人员和企业复工人员,凭租赁协议或单位证明办理通行证进出村组(小区) 。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村组(小区),特殊情况进出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无特殊需要,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二、落实网格化防控 。封闭管理的村(社区)的日常监管以网格为主,按村组、住宅小区和街巷进行划分网格,由乡(镇)干部挂点负责,村(社区)干部包片负责,通过建立微信群,落实“一对一”、“一对多”的跟踪服务管理机制,每日对辖区群众进行跟踪观察,了解身体状况和最新动态,确保“发现得了、管控得住、处置得好”。

三、落实高效化联动 。各村组(小区)居住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等症状时,必须及时向村(社区)、单位报告,由属地指挥部送至定点医院。对第一时间主动向乡镇(开发区、园区、管理处)指挥部自行申报的,经医院核实一次性奖励500元 。凡是向乡镇(开发区、园区、管理处)指挥部举报真实有效的发热人员信息,经核实,每人每次奖励500元(奖励第一报告人)。

四、落实规范化复工 。全区各工业企业,在基本条件具备的情况下,由属地乡镇(开发区、园区、管理处)牵头,加快审批流程,优化政务服务,推动立即复工。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在符合规范条件的基础上,推进尽早复工。对其他企业,严格根据复工操作手册,按照轻重缓急推进复工。经营性宾馆、酒店,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有序复工。对旅游、休闲、娱乐、影剧院、博物馆等,暂不考虑复工。已经复工和复业的企业、场所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人员上岗一律要分区,人员进出一律要测温,人员吃饭一律要分餐,人员居住一律要分间。对于住在厂区外的企业复工人员,要纳入居住地的村组(小区)管理,实行“两点一线”生活圈。

五、落实有序化流动 。引导、劝导全区村(居)民不串门、不集聚、不聚餐、不聚会、不打牌(麻将、扑克) 。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报村、社区备案。尽量不出门,外出必须戴口罩。

六、落实精细化管控 。市外来区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或单位报告近14天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情况。近14天有重点地区(以区防控应急指挥部根据疫情划定的为准)旅居史或接触史的,由乡镇(开发区、园区、管理处)送至指定的隔离点集中留观14天,并第一时间报区防控应急指挥部,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

七、落实快速化处置 。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夜巡查力度,全面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第一时间严肃处理。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违反临时停业管制和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要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对于企业、写字楼、商铺、出租房、宾馆(酒店)、学校、机构、机关事业单位等区域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的,要依法追究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八、落实系统化治理 。区直各单位、各部门和驻区单位要把力量充实到挂点社区(小区)防控一线,加强值守、联防联控。要严格落实办公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行全员排查登记,建立员工健康管理、日健康监测等管理制度。

南昌市新建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