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配落户凭省高等、中等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报到证或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接收单位证明、本人《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
2、到西部地区工作,本人自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凭本人《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及原派出所的户籍档案;
3、未分配工作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及原派出所的户籍档案;
3、毕业生在校期间父母户口有迁移的,要求投靠父母落户的,凭本人《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和亲属关系证明予以办理。
办理流程:符合办理条件者申请→提交办理材料→窗口受理→审批→落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地址:南昌市派出所联系方式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