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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经开区自报、举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2-12-09 14:01: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南昌经开区新冠防控线索举报,经开区新冠肺炎举办方式,南昌经开区自报、举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线索奖励办法

内容简介

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特制定本奖励办法,请各镇(处)、各单位广泛宣传,严格执行

为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确保全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积极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特制定本奖励办法,请各镇(处)、各单位广泛宣传,严格执行。

一、自报举报奖励范围及内容

1.在经开区辖区范围内居住的所有居民,如有发热等症状,及时主动向村(居)委会报告,并按发热病人就诊流程到发热门诊就诊,由各接诊医疗机构登记,经检查确属新冠肺炎发热患者的,按现居住地属地原则,由属地镇(处)政府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元;

2.发现并举报在经开区辖区范围内居住的发热患者(不含已排查,就诊登记在册人员),并详细提供姓名和现实际居住地址的,经检查核实被举报人确属新冠肺炎发热患者的,由被举报人现实际居住地址属地镇(处)政府一次性向该发热患者的首位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0元;

3.发现并举报中高风险地区返区来区人员(不含主动报备或已排查人员),并详细提供姓名和现实际居住地址的,且举报后政府采取了管控措施的,由被举报人现实际居住地址属地镇(处)政府一次性向首位举报人奖励人民币200元;

4.发现并举报在辖区内居住的应接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并详细提供姓名和现实际居住地址经核查属实的,由被举报人现实际居住地址属地镇(处)政府一次性向首位举报人奖励人民币50元;

二、注意事项

1.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不重复奖励;

2.举报人可采取到镇(处)、村(居)委会上门举报或拨打举报电话两种方式进行举报;

(蛟桥镇指挥部0791-83976060,

樵舍镇指挥部0791-87587953,

乐化镇指挥部0791-83111054,

白水湖管理处指挥部0791-83814110,

冠山管理处指挥部0791-87701083,

空港新城事务中心指挥部0791-86698647)

3.自报人和举报人的奖励资金,由属地镇(处)安排专项经费承担;

4.各级、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不适用此奖励办法。

三、工作要求

1.各镇处、各单位应广泛进行宣传,不仅要宣传奖励,也要宣传举报电话,要将奖励和区、镇(处)、村(社区)三级举报电话,宣传单发至每一户家庭手中。

2.自报人和举报人的奖励资金由居住地镇(处)政府核准后,两天内发放到位。

3.各级、各单位要为举报人保密,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情况,保护举报人不受打击报复,同时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处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南昌经开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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